日前,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公安局龙湾派出所破获一起代替考试案,成功抓获一名代替考试的犯罪嫌疑人。经审,张某的朋友陈某先后参加了8次驾驶证科目一的考试都没有通过,便想到了用替考的方式蒙混过关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张某、陈某因涉嫌代替考试罪被龙江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。
改进了考试方式,却没有相关的监管措施跟进,自然有人会钻制度空子,拿“关系”和金钱打通环节,让“最严驾考”变成了“最宽驾考”。比如,2015年,新交规入驾考后,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,回到老家河南安阳考驾照,前面的考试都很顺利,到路考时却没有通过。这时他所在的驾校告诉他,交400元钱就可以把他的成绩改为合格。王先生最终选择了给驾校交400元钱,很快他就拿到了驾照。特别是,此前据媒体报道,杭州1个驾校的30多个教练、7个驾考考场工作人员,还有黄牛若干,帮好几百个考生作弊,通过驾照考试。可见,驾考有多严,浑水就有多深。
殊不知,通过“替考”拿到驾照,对自己和公共安全的危害,是显而易见的。“关系你们可能有很多,但是命只有一条。”一位驾校教练的忠告,并非是危言耸听。然而,有关部门对驾校和驾考的监管形同虚设,却大谈特谈交通事故发生后的“责任倒查”。殊不知,“责任倒查”的制度设计,本身就不尽合理。事实上,责任和权力是相对应的,考试的生杀大权掌握在交管部门手中,驾驶员只有通过交管部门的考试,才能持证上路,出了问题再倒查驾校和教练员责任,显然有失公平。更何况,有的交警考官,原本就与一些驾校教练结成了“利益联盟”。
因此,男子“替考”被刑拘,不仅是维护驾考公平。换言之,驾考“替考”,比高考作弊更可怕,不仅挑战驾考公平,更会危害公共安全,必须追究刑责。同时,与其执行不尽合理的“责任倒查”,不如让监管责任,跑在交通事故的前面,实行关口前移,通过对培训、考试环节的事前监管,严把驾驶员“出口关”。比如,严守考试环节,坚决杜绝不学无术的学员,拿“关系”和金钱蒙混过关,确保驾驶员技术水平,将交通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。特别是,应从整体制度关照入手,加强各个环节的改革,使整套制度科学化、常态化。否则,仅靠增加驾考难度,不仅解决不了根本问题,甚至还会引发新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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